苏州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需要什么资料-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
已经购买了公积金的苏州什资个人,因为违反某一个条例而被封存了的公积工账。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金职公积金代办那你知道苏州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需要什么资料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户启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封需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苏州什资
一、公积工账苏州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启封手续时,金职单位应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的户启“本月增加汇缴”栏中反映,并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封需填写启封人员的苏州什资公积金代办姓名、帐号等资料。公积工账
二、金职苏州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的户启受理条件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单位且符合个人账户启封、转入相关规定
三、封需苏州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的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综上所述,在苏州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需要的资料在第一段中都有详细的描述,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几个条例。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专业的意见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