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公积金代办
在家里的钦州取办房子比较破旧,之后要申请大修的公积情况下,可以在有公积金的修提公积金代办情况下办理提取业务,那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流程是理流怎样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程样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钦州取办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积
一、修提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流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理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程样由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钦州取办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公积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修提公积金代办,应先由主租房人办理提取手续,理流另一方提供对方的程样《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
(2)管理部接柜人员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二、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依据(节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第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钦州公积金大修提取办理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2. 居民身份证
3.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 大修工程合同
5. 房屋权属证明
6. 结婚证或离婚证
7. 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
8. 银行借记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钦州地区办理公积金大修提取业务的时候,需要本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要带好的材料,主要包括了本人的支取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大修工程合同,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